梁山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14:39:10

本报告由梁山县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梁山县政府门户网站(www.liangsh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梁山县公安局联系(地址:梁山县水泊中路140号,联系电话:0537-752902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梁山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推动公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一是通过梁山县政府网站发布通知公告、部门动态、“双随机、一公开”等各类信息共计50;二是通过人民公安报、齐鲁晚报、山东电视台、济宁电视台、大众网、齐鲁网等各级报刊、电视、网站等媒体播发由梁山县公安局提供的新闻信息428,其中,被中央级媒体采用5篇;三是通过微信订阅号新媒体加强信息公开2023累计推送信息7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落实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的通知》有关要求,优化申请流程,提高办理实效,提升答复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0件,上年度结转办理0件,按时办结0,办结率100%,比上年(2022年度0件)增加0件。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职务调整及时更新《梁山县公安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名单,统筹推进全局依申请公开及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符合我局实际的长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规定,健全审查机制,确保政府信息更新及时、发布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规范建设管理,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目前除梁山县人民政府部门网站外,我局开设新媒体2个(均为微信服务号),安排专人对政务公开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更新维护,主动公开相关政策信息,定期推送公安动态,展现公安工作风采。通过“梁山公安”、“梁山交警”微信公众号向社会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开服务,全年累计发布微信政务信息716篇,关注人数18万余人,阅读量88万人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3年,梁山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指导协调全局各部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积极履行监管责任,定期审核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稳步提升信息发布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1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63

行政强制

3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等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宣传力度不够,导致群众对政府信息关注度不高,参与意识淡薄;二是部分警种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三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工作开展较少。

下一步,我局将立足工作实际,明确目标,精准发力。一是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加强梳理,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二是切实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三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大专题培训力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立足公安工作特点,进一步严格责任分工,明确措施要求,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及时公开警务信息,推动公安领域政务公开提质增效。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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