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由梁山县人民政府综合本级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梁山县政府门户网站(www.liangsh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梁山县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梁山县新城为民服务中心4楼,联系电话:0537-732197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规范制度保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的要求,充分发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切实做好门户网站常态化维护工作,规范信息审核发布管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医保中心抓落实。强化信息内容三级审核制度,及时处置监测到的错误信息及链接等内容,确保对外发布的信息规范严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加强业务学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7月28日,组织所有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确保发布信息及时性、准确性。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先审后发,确保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安全和平稳高效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监督管理、回应关切等全链条式政务公开制度体系。
(一)主动公开方面。
梁山县医疗保障局紧紧围绕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医疗救助、打击欺诈骗保、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共43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2年梁山县医疗保障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0件。无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明确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查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负责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
充分运用“梁山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发布、解读政策,全年共发布95条图文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在思想层面保持高度。及时传达上级精神,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的严肃性和必要性。二是在物质层面予以保障。合理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大力建设公开平台,充分保障公开的“硬实力”。三是在责任层面强化监督。每日对政府网站公开信息进行审核筛选。每季度进行全面自查。每年进行总结回顾,并纳入考核体系。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权,让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主动公开内容不够深入、格式不够规范,动态信息重数量轻质量。对各科室的信息公开内容审核不到位,管理不严格。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信息公开意识。认真落实中央、区市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具体职责。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对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专业的培训,提高各平台依法公开能力。三是加强对各科室的监督和指导。对于各科室存在的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对于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及时解答,给予充分支持,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不存在已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问题。
2022年,我局共承办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完善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机制的建议》1件。
上述建议提案,已全部按要求办理,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其他办理复文一律全文在我县政务公开网“建议提案”专栏中进行公开,方便公众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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