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16:41:37

 

梁山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以促进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为重点,以公开、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目的,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政务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我局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直接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办公室为专门科室,配有2名工作人员,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根据要求,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包括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扎实推进文旅局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实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按时参加了梁山县政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并在单位大会上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及培训内容。不定期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及政务公开办理人员集中学习政务公开条例并进行权威解读,深入领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新要求、新规定,全局上下齐心协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展。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县文化和旅游局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重点公开国家、省、市关于文化惠民的相关政策、我县文旅重点项目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按照当前的社会形势和要求,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还不够,公开的信息项目、内容、形式、力度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今后主要的工作任务是:一是深化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方面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二是规范公开行为,进一步公开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三是加强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为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政府提供完整、详细的资料。四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