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梁山县政府门户网站(www.liangsh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梁山县新城办公区1号楼3029-1室,联系电话:0537-733782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根据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把政务公开与部门工作相结合,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更新工作和依申请公开的回复工作。重新制定《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分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细化公开目录,调整重点领域教育公开栏目,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 147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在梁山县政府网发布147条政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分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我们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根据我局的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深化和丰富公开内容,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务公开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年报等均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和发布台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年内未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我们将严格按照县政府的各项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明确责任,进一步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工作;二是加强管理,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三是加大宣传,提高信息公开的社会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2022年未收取相关费用;
(二)梁山县生态环境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无
(三)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五)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六)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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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图解】梁山县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