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17:11:09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梁山县统计局按照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具体安排,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和监督职能,较好地完成统计工作任务。对统计工作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我局明确一名党组成员副局长直接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配有具体工作人员,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积极参加政府办公室的各种政务公开会议,按时高质量完成相关的政务公开内容,扎实推进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县统计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充分发挥统计信息的重要职能,重点公开大众关心的统计成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要完善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部分公开和免予公开几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及时公开。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借助统计开放日、法制宣传日等方式,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疑点、难点问题,促进统计信息全面、准确、科学地传播和使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