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梁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具体网址http://www.liangsh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梁山县忠义路1号1号楼3021室,联系电话:0537-732172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扣人社中心工作,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发布就业扶持政策、社保缴费标准、补贴发放等群众关切信息;持续优化网站人社板块功能,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明确责任分工,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与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工作短板。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开社会保障、稳岗就业、事业单位招聘、建议提案、行政执法公示专栏、部门预决算、公告公示等人社重点工作,我局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共162条,其中稳岗就业方面87条,公告公示21条、社会保险类5条、公开招聘14条、部门预算决算7条、行政执法公示专栏9条、建议提案4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5条及其他10条,有效提升了人社工作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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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人社工作实际,明确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归档全流程管理要求。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机制,明确各业务科室信息管理职责,形成办公室统筹协调、业务科室分工负责、专人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我局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梳理评估,结合政策更新、业务调整和群众需求变化,动态调整公开范围和内容。重点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公开招聘等核心业务,及时更新过时信息、补充新增内容,确保公开目录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同时,建立信息公开需求反馈机制,通过政务服务大厅、12333热线等渠道收集群众意见建议,作为调整信息管理内容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三审三校”的工作制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发布、备案和清理流程,建立规范性文件台账,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管理。依托政务公开平台等渠道,针对企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等不同群体,开展政策精准推送服务。此外通过对公开信息的数据分析,研判就业形势、社保运行等情况,为人社工作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充分发挥政府信息的服务效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持续优化人社板块功能布局,升级改造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严格按照规范设置机构职能、政策文件、重点领域、部门财政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等公开目录,分类展示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公开招聘等核心业务信息。同时,完善信息检索、互动交流、办事指引等功能,切实提升了信息公开的便捷性和实效性。我局聚焦人社领域群众需求,统筹推进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构建功能完善、覆盖广泛、便捷高效的平台,为公众获取人社信息、办理人社业务提供优质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体系建设,通过健全监督指导机制、优化人员机构设置、强化业务培训,同时严格落实考核、评议与责任追究制度,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坚实支撑。建立健全“日常督查+定期检查+专项考核”的全方位监督指导机制,明确办公室作为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为强化组织保障,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全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明确1名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协调、审核发布、台账管理等工作,明确各岗位职责分工,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科室年度工作目标,确保各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为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纳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设置明确的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科室评优评先挂钩。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被责任追究的情况,有效推动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规范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2024年存在的个别科室主公开政策解读意识还不够和公开内容细节上不够优化、充实问题,经2025年集中培训已有较大改善,基本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距离,2025年发现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个别业务量少的业务科室、单位对政务信息公开重视程度不够,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不到位,未严格履行政务信息公开审批手续;二是对个别业务科室政务信息公开还是不够及时。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科室、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见效,具体如下:
一是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我单位继续将强化全局工作人员,特别是相关业务科室积极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工作意识,并对个别业务科室进行“三审三校”制度单独培训,并继续督促相关人员自主学习政务公开业务知识。二是压实责任,确保长效,同时细化任务,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政务公开内容必须经分管和主要领导审核后方可正式公开,未按照“三审三校”制度政务信息坚决杜绝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2025年未收取相关费用;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5年,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贯彻《条例》及“三审三校”制度,对标上级政务公开部署要求,紧扣年度要点,聚焦人社核心业务与群众急难愁盼,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完成各项工作部署。工作中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发布 “双随机、一公开” 信息5条,公开人社领域民生实事进展,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3件且完成率、满意度均达100%;同时优化公开方式、强化平台建设、夯实基础保障,细化公开目录与办理流程,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并健全工作格局,组织《条例》培训推动基层工作规范化。下一步,将持续对标上级要求,总结经验补齐短板,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创新方式、提升平台效能,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人社事业发展,增强群众获得感与满意度。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公开1项,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项,完成率、满意度均达100%;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数字化转型为牵引,聚焦群众需求痛点与服务堵点,在政策解读、精准服务、平台融合、互动参与等方面探索创新,推动政务公开从“被动发布”向“主动服务”、从“普遍供给”向“精准滴灌”转变,切实提升公开实效与群众获得感;深化“互联网+政务公开”融合,推动公开与办事服务无缝衔接,破解“看政策、办业务两头跑”难题。在政府门户网站、“一网通办”平台上线“阅办联动”功能,将人社高频办事事项与对应政策文件关联。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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