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财政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9-02-14 11:22:52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展内容,规范形式,信息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现将我局政务公开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12月31日。报告在梁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为http://www.liangshan.gov.cn)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梁山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梁山县水泊西路31号,邮编:272600,联系电话:0537-7322086,传真:0537-7322086Email: lsczjbgs@126.com)。

一、建立工作机制情况

1、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为加强财政政府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政务信息质量,财政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支部副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组成员袁雷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负责日常财政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组织、审核各科室单位报送的需要公开的信息,负责向各级部门报送相关信息资料。

2、设立财政信息联络员,确保发布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为加强对财政相关政策、法规和财政工作开展情况及财政信息的宣传,财政局成立了信息联络小组,每个科室确定了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各科室财政信息的报送工作,要求每月报送信息3-5篇,确保信息及时准确。

3、制订计划,加强考核。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把信息宣传考核作为科室、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制订了《梁山县信息宣传制度》,对报送信息数量、质量、采纳情况年终统一考核奖惩,对信息员进行考评,兑现信息费,调动了各科室报送信息的积极性。

二、完善规章制度情况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实施后,财政局及时组织财政干部职工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的学习,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制定了《梁山县财政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并先后编制了《梁山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梁山县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以及《政务公开责任制度》等相关制度,详细规定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和发布协调机制,初步建立了一套工作有部署、责任有分解、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法违纪有追究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三、财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为了方便群众了解信息,通过多种方式发布信息。一是编发了《财政情况》简报,及时发布财政工作动态;二是依托县政府信息网站进行信息公开,提高查询服务,受理投诉、咨询申请服务;三是通过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和函,做人工答复;四是通过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等途径进行发布。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我局始终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尽最大限度地把财税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少数不便公开或公众需求量很少的信息资料,我局通过依申请公开这一方式公布,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并按规定受理及答复。需要查阅相关的文件依据等的,可以直接到相关股室或财政局档案室进行登记查阅。今年截至目前,财政局累计编发财政情况简报35期,在政府、县委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9条。按照上级要求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同时我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了投诉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投诉。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有的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对自身所负的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不明确,对政务公开内容不够熟悉,造成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二是政务公开的载体不够丰富,财政局还没有一个专门的网站用于发布相关信息,形式不够新,信息量不够充裕,覆盖面不够广。三是政务公开的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优化,内容有待于及时更新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把政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成效。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将继续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制度。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限积极拓展公开内容。要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健全完善财政信息发布制度。努力改进公开方式。全面加强财政部门户网站建设,以门户网站为财政信息公开主要载体,公开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解答公众咨询。定期编发《财政情况,将财政法律法规相关工作制度以及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及时公开政府财政信息。着力提高公开时效。按照《条例》对信息公开时限的要求,在确保信息准确和不泄密的前提下,切实做到阶段性的政府信息定期公开,经常性的政府信息随时公开;对已发布的具有实效性的政府信息要及时更新,对已过时的内容要及时删除或者修正。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三是结合我局各项配套制度,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和日常化。四是加强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切实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随意性问题,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政务公开的成效。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