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展内容,规范形式,信息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现将我局政务公开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报告在梁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为http://www.liangshan.gov.cn)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梁山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梁山县水泊西路31号,邮编:272600,联系电话:0537-7322086,传真:0537-7322086,Email: lsczjbgs@126.com)。
一、建立工作机制情况
1、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为加强财政政府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政务信息质量,财政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支部副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组成员袁雷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负责日常财政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组织、审核各科室单位报送的需要公开的信息,负责向各级部门报送相关信息资料。
2、设立财政信息联络员,确保发布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为加强对财政相关政策、法规和财政工作开展情况及财政信息的宣传,财政局成立了信息联络小组,每个科室确定了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各科室财政信息的报送工作,要求每月报送信息3-5篇,确保信息及时准确。
3、制订计划,加强考核。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把信息宣传考核作为科室、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制订了《梁山县信息宣传制度》,对报送信息数量、质量、采纳情况年终统一考核奖惩,对信息员进行考评,兑现信息费,调动了各科室报送信息的积极性。
二、完善规章制度情况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实施后,财政局及时组织财政干部职工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的学习,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制定了《梁山县财政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并先后编制了《梁山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梁山县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以及《政务公开责任制度》等相关制度,详细规定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和发布协调机制,初步建立了一套工作有部署、责任有分解、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法违纪有追究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三、财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为了方便群众了解信息,通过多种方式发布信息。一是编发了《财政情况》简报,及时发布财政工作动态;二是依托县政府信息网站进行信息公开,提高查询服务,受理投诉、咨询申请服务;三是通过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和函,做人工答复;四是通过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等途径进行发布。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我局始终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尽最大限度地把财税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少数不便公开或公众需求量很少的信息资料,我局通过依申请公开这一方式公布,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并按规定受理及答复。需要查阅相关的文件依据等的,可以直接到相关股室或财政局档案室进行登记查阅。今年截至目前,财政局累计编发财政情况简报35期,在政府、县委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9条。按照上级要求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同时我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了投诉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投诉。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有的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对自身所负的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不明确,对政务公开内容不够熟悉,造成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二是政务公开的载体不够丰富,财政局还没有一个专门的网站用于发布相关信息,形式不够新,信息量不够充裕,覆盖面不够广。三是政务公开的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优化,内容有待于及时更新。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把政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成效。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将继续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制度。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限。积极拓展公开内容。要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健全完善财政信息发布制度。努力改进公开方式。全面加强财政部门户网站建设,以门户网站为财政信息公开主要载体,公开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解答公众咨询。定期编发《财政情况》,将财政法律法规相关工作制度以及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及时公开政府财政信息。着力提高公开时效。按照《条例》对信息公开时限的要求,在确保信息准确和不泄密的前提下,切实做到阶段性的政府信息定期公开,经常性的政府信息随时公开;对已发布的具有实效性的政府信息要及时更新,对已过时的内容要及时删除或者修正。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三是结合我局各项配套制度,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和日常化。四是加强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切实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随意性问题,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政务公开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