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梁山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文件要求,根据财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及统计数据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报告在梁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liangshan.gov.cn)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梁山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梁山县水泊西路31号,邮编:272600,联系电话:0537-7322086,传真:0537-7322086,Email: lsczjbgs@126.com)。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落实《条例》和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2012年,我局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总体要求,将贯彻落实《条例》与县政府实施“阳光政府”、“效能政府”等制度紧密结合,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机制、落实保密审查规定、拓宽公开渠道、强化监督检查,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新的成效。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为加强财政政府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政务信息质量,财政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支部副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组成员袁雷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指定专人为信息员。负责日常财政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组织、审核各科室单位报送的需要公开的信息,负责向各级部门报送相关信息资料。
2、设立财政信息联络员,确保发布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为加强对财政相关政策、法规和财政工作开展情况及财政信息的宣传,财政局成立了信息联络小组,每个科室确定了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各科室财政信息的报送工作,要求每月报送信息3-5篇,确保信息及时准确。
3、制订计划,加强考核。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把信息宣传考核作为科室、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制订了《梁山县信息宣传制度》,对报送信息数量、质量、采纳情况年终统一考核奖惩,对信息员进行考评,兑现信息费,调动了各科室报送信息的积极性。
4、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实施后,财政局及时组织财政干部职工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的学习,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制定了《梁山县财政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并先后编制了《梁山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梁山县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以及《政务公开责任制度》等相关制度,详细规定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和发布协调机制,初步建立了一套工作有部署、责任有分解、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法违纪有追究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为了方便群众了解信息,我局通过多种方式发布信息。一是编发了《财政情况》简报,及时发布财政工作动态;二是依托县政府信息网站和财政局对外网站进行信息公开,提高查询服务,受理投诉、咨询申请服务;三是通过阳光政务热线、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和函,做人工答复;四是通过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等途径进行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处理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我局始终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尽最大限度地把财税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少数不便公开或公众需求量很少的信息资料,我局通过依申请公开这一方式公布,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并按规定受理及答复。需要查阅相关的文件依据等的,可以直接到相关股室或财政局档案室进行登记查阅。2012年,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2012年,我局共接到财政相关业务咨询电话查询300余次,群众咨询的主要内容是补贴的兑付、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办理、会计职称考试报名等。对群众询问的问题,我局均通过电话当场进行了答复,未收到群众投诉。
2012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2012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发布的力度还需加强;保密审查制度还需继续完善和健全。2013年,我局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做好工作。
加强对《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贯彻,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围绕省、市、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实施“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等制度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充实力量,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府自身建设工作的协调推进。
(二)深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效能
进一步规范管理,深化公开内容。一方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规范编制、公开和维护更新,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按时发布。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按“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在不涉密的情况下,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信息量,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将“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等方面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加大规划计划、统计、人、财、物以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一是完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目录管理和依申请公开等支撑功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共享,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作用。二是围绕阳光政务热线工作主动对人民关心关注的民生、社会保障等热点事项进行信息公开。三是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手机、公告栏、电子信息屏及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各种政府信息。
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及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对新修订的《保密法》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安全意识,处理好“保密”与“信息公开”的关系。另一方面,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情况下,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增设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健全网上依申请公开处理机制,确保渠道畅通,并及时受理公众申请。依法妥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既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