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31 16:42:41

 

本报告由梁山县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梁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具体网址)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梁山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梁山县水浒大道中银大厦407室,联系电话:0537-732208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梁山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牢牢紧扣“数字财政、智慧财政、阳光财政”的建设要求,突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把政务公开贯穿于财政工作全过程,着力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梁山县财政局按照上级工作要求,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平台运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梁山县政府网站、美篇等平台窗口作用,深入推进信息宣传发布工作,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今年以来,我局依托各类平台累计发布信息394条,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信90条、财政资金专栏信息70条、减税降费信息42条、政府采购信18条、营商环境信息109条;部门文件信息1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7条;各类媒体(网站、报刊、杂志)等平台公开政务信57条。积极办理答复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满意率100%,办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项依申请公开事项,主要涉及财政预决算信息方面,均按程序进行回复,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为由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县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各科室的政务信息经分管领导初审、政务公开分管领导领导复审后方可对外发布。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保障信息公开安全、准确、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局政务外网为平台,积极推送工作动态、减税降费、政府采购等政策信息,让群众找得到、看得懂,了解信息更加简便、快捷。

(五)监督保障情况

县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公开机制,落实专人管理和审批制度,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的权威性、实效性和可追溯性。二是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培训,局内部积极开展信息公开系列培训,促进政务公开具办人知识更新,增强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梁山县财政局严格按照县政府办的相关要求,扎实稳进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针对上一年度信息公开自查工作中存在的信息发布公开及时、考核细则不清晰等问题,财政局积极整改,依法按时公开相关财务信息,强化激励措施,确保信息工作完整、及时。

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名词专业性强,缺少相应解释;二是部分涉及多部门的信息缺少沟通衔接。

下一步,县财政局将严格按照省、市以及县委县、政府要求和部署,将信息公开工作和重点业务紧密结合,更加完善公开内容,确保圆满完成全年信息公开任务,实现“阳光财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梁山县财政局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信息、行政执法公示、政府采购、部门动态、建议提案办理等栏目信息。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梁山县财政局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全年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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