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14:52:05

本报告由梁山县卫生健康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梁山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gsh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梁山县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梁山县水泊南路145号,联系电话:0537-7319915)。

一、总体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卫健局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共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44条,其中部门动态信息3条、部门文件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5条、政府采购信息2条、重点领域信息9条、会议公开信息1条、建议提案信息20条、监督检查信息33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1条、行政执法公示专栏4条、通知公告2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6条、人事考试信息5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梁山县卫生健康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无收费情况,无行政诉讼一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联络、调度和推进等工作。明确各科室工作职责,由局领导负责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履行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由办公室负责出台局政务公开具体工作方案,对接上级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由规划财务审计科负责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等财务公开工作;由各业务科室和政策法规科负责业务信息的公开工作。各科室分工明确,政务信息和业务信息公开及时,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有力。二是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局机关指定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局机关各科室政务信息和业务信息公开前均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局机关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三审负责制”,第一审为信息发布科室科长,第二审为办公室,第三审为分管领导。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梁山县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梁山县卫生健康局)等进行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政府网站的上传管理,政策法规科负责微信公众号运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认真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相关文件要求,按照《2022年济宁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及时发布信息。在做好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安排部署,结合各单位的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加强信息公开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包括:一是公开信息不够深入全面。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建设有待加强。三是舆情风险防控意识有待增强,需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今后将认真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转变传统管理理念,优化处理信息公关危机的能力,真正把服务理念贯穿始终,取计于民、用计于民。二是加强工作建设,督促指导相关科室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三是指定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梁山县卫生健康局积极及时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确保不留空档。

(三)本单位今年共收到政协提案13件(其中独办提案7件,主办提案2件,协办提案4件),人大建议7件。所有提案和建议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答复。

(四)无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五)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无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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