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梁山县民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山东·梁山”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gsh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梁山县民政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梁山县忠义路1号,联系电话:0537-736700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民政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文件精神,着力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的公信力,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梁山县民政局公开政务信息176条,其中部门重点领域156条、公告公示18条、行政执法公示1条、政务公开组织管理1条。与去年相比,减少17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梁山县民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去年相比,数量没有变化。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文件精神,落实部署相关工作。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办公室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同时明确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工作,努力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部门政府信息通过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和线下张贴宣传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五)强化监督保障
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对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文件解读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对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
下步,我局会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对照要求开展多层次、多样性培训,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对各类文件的解读,运用图解、问答等多种形式丰富解读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我局2022年未收取相关费用。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信息、行政执法公示、政府采购、部门动态、建议提案办理等栏目。
(三)梁山县民政局按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四)梁山县民政局无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五)梁山县民政局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梁山县民政局无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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