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梁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梁山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gsh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梁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地址:梁山县忠义路东段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7-702559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为民服务、为企业服务的宗旨,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将政务公开融入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及营商环境优化全过程,通过强化政民互动、扩大公众参与,切实提升公开实效,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认真做好申请公开信息审查,及时接受、依规办理、规范答复。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法定公开要求,全面落实内容发布审核制度。2025年通过梁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1条。内容涵盖行政权力,财政预算决算,营商环境,建议提案办理,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公示,公告公示类等重要领域,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梁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收到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比去年数量增加4条。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竣工验收备案情况,供水卫生许可情况。我局均已依法依规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审查、协调、登记、归档等全流程工作机制;明确政策法规科负责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落实工作责任,保障信息管理工作常态化开展。
2.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开展保密审查,做到“应审尽审、凡公必审”,杜绝涉密信息、不宜公开信息外泄;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如三审三校),对公开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完整性进行核查,确保发布信息无错漏、无歧义。
3.规范编制并及时更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底数,明确信息分类、编排体系和获取方式;建立政府信息登记、办理、归档电子台账,实现信息从生成到公开、归档的全流程可追溯;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日常更新维护,保障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
4.信息动态调整管理建立不予公开信息定期评估机制,对本机关确定为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开展常态化评估,对因情势变化、符合公开条件的信息及时调整公开范围;定期开展过期、无效政府信息清理工作,整合重复公开信息,优化公开目录结构,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精准度和实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推进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工作过程中,为切实便利公众查询、了解相关信息,我部门所有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通过梁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优梁办”微信公众号两大平台同步发布,搭建起便捷高效的信息获取渠道,最大限度为公众获取政务信息提供便利,提升公众信息获取体验。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5年持续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监督保障体系,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责任科室,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二是严格监督检查,坚持日常自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本年度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项检查4次,对发现的公开不及时、内容不规范等问题限期整改,全部整改到位;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被追责问责情形,无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明确2名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保障工作力量;本年度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3场、参训人员达60人次,重点培训条例解读、依申请公开办理等实操内容,有效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1043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8 | 0 | 0 | 0 | 0 | 0 | 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4年存在的问题,梁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成立宣传小组,强化新媒体的运用,通过政务服务直播间、媒体解读等方式拓宽公开渠道。2025年开展政策解读专题直播6期。同时加大对依申请公开的审核复核力度。全年依申请公开均按时答复,申请人对答复结果表示满意。
2025年梁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标准不统一,规范性有待提升。对 “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边界界定不够清晰。二是公开内容“重形式、轻实效”,针对性不足。内容表述过于官方化、专业化,缺乏通俗解读,导致公众难以理解,无法有效利用公开信息。
改进措施:一是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细化主动公开范围,杜绝以“属于内部信息”“正在研究”为由规避公开核心内容;对暂不具备公开条件的信息,要向公众说明原因和公开时限。二是推动政策信息“通俗化、可视化”解读。改变“照搬文件原文”的公开方式,对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配套发布图文解读、短视频、漫画、一问一答等通俗版本,用公众听得懂的语言解释政策条款、办理流程、受益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2025年未收取相关费用。
(二)本机关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针对 2025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局强化统筹推进,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态化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会议、业务培训,精准传达、高效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管理,全面做好信息上传、发布、动态监测及后续维护等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后;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5年我单位共办理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4件,主动与委员进行沟通联系,听取委员意见建议,对提案内容进行了交流协商,确保保质保量完成提案回复工作。同时将提案办理结果和办理情况报告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四)本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亮点:创新服务举措,构建“公开+服务+互动”闭环机制将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把公开工作融入办事全过程,推动“公开为民、服务便民”落地见效。推行“公开+办事”一体化服务,在政务服务大厅各办事窗口,同步公开办事指南、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办结时限、咨询电话等信息,实现“办事即公开、公开即服务”,减少群众办事跑腿次数,全年通过“公开+办事”模式,为群众节省办事时间累计超1.2万小时。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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