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梁山分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梁山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gsh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梁山分中心联系(地址:梁山县新城忠义路东首路南为民服务中心四楼424,联系电话:0537-761818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梁山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条例》要求及中心工作,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度、公信力为目标,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公开平台功能,强化信息管理服务,健全监督保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工作聚焦制度建设、流程规范、平台优化和服务提升,为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交易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中心严格遵循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各类交易信息。2025年,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梁山分中心通过网站依法依规公开各类信息1207条,其中营商环境专栏64条,建设工程信息334条,政府采购信息578条,综合交易信息54条,产权交易信息58条,地矿资源信息83条,其他信息3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开展工作。在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年未收到相关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先审查、后公开”和“三审三校”、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准确、规范。二是加强信息动态管理,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梳理更新,及时清理失效、过时内容。三是探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历史数据归集与分类整理,为数据分析、趋势研判提供支持。尚未开展大规模的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或智能查询系统建设,已列入下一步工作计划。四是强化队伍建设,组织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政策把握能力和信息公开操作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交易中心网站为核心公开平台,持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和功能体验,及时公开重要通知、领导班子及各科室责任人分工等关键信息;定期维护网站各栏目内容,持续规范栏目设置,确保栏目设置清晰、信息归类准确、链接有效,不断提升网站管理服务水平,打造安全可靠的信息公开服务载体。
在中心服务大厅设立了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点),配备专用电脑、资料架,提供政府信息查阅、申请受理、政策咨询等便民服务。
积极推进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公开信息在网站和实体大厅同步更新,方便群众多渠道获取。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通过定期自查、接受上级监测、社会评议等方式,对公开内容、时效、质量进行督导。严格执行季度通报和年度考核制度,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公开要求落到实处。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到位引发的负面社会评议事件及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中心成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承办科室和专职人员。定期组织中心全体人员参加省、市及本单位举办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重点学习《条例》新要求、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平台操作技能等,人员业务能力得到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针对2024年存在的问题,信息发布不及时,不规范问题,我们已解决,加强了信息发布流程的精细化管理,对各类交易信息的产生、审核、发布等环节设定了明确的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建立了信息发布台账,由专人负责跟踪督促,确保信息在形成后24小时内完成公开。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2025年,梁山分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政策解读的深度和形式有待丰富,目前的政策解读多以文字形式为主,虽然清晰但吸引力不足,利用图表、动漫、短视频等新媒体形式进行通俗化、形象化解读的应用较少,不利于不同群体快速理解和掌握政策要点。平台智能化服务水平有待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检索功能尚不够精准便捷,缺乏个性化信息推送服务,线上互动体验可以进一步优化。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中心在2025年下半年已启动相关改进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
针对解读形式单一问题:创新政策解读方式,积极运用数字化、可视化手段,增强解读亲和力与传播力。已尝试制作发布图文解读,反响良好,下一步计划引入动漫、短视频等形式解读,丰富政策文件解读方式。
针对平台智能化水平问题:优化平台互动功能,畅通咨询反馈渠道,提升公众参与感和满意度。启用“不见面开标直播大厅”,将开标活动从“线下”搬到“线上”,并通过全程直播方式,最大限度地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引入智能问答机器人,提升在线咨询效率。
2026年,中心将继续聚焦这些问题,制定专项改进计划,明确责任和时限,加强业务培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力求在政策传播力、平台亲和力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对照《2025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相关要求,逐项落实,重点加强了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信息公开、政策精准解读和平台规范化建设,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5年度,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无相关办理结果需向社会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本年度,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无特定创新情况需报告。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均依据实际情况填报,无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其他需要在本报告中专项报告的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本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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