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0:29:11

     本报告由梁山县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gsh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梁山县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联系(地址:梁山县公明大道东首,联系电话:0537-5105005)。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在提升政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方面不断努力。我们积极履行政务公开职责,通过官方网站、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了群众所关注的关键信息。同时,我们也加强了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提升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本中心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40条,其中财政预算决算2条、公共资源配置23条、公告公示15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本中心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与上一年度相同。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优化信息管理制度体系。本中心高度重视信息管理工作,在往年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基础上,通过每周例会及时沟通,形成了一个高效协同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有效推进。通过内部协调与配合,共同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政府信息的透明化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优化信息公告流程与渠道。本中心注重信息公告的时效性和覆盖面,通过官方网站、公告栏短信群发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确保公众能够及时了解到最新的政策动态、公共服务信息等。同时,我们不断优化信息公告的流程,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本中心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平台的建设,及时发布涉及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等关注度高,且与人民生活水平相关的政策法规、部门文件、资金发放情况等方面信息,提高政策知晓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

本中心依托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引领,由业务专员具体落实,积极拓宽并深化主动公开信息的广度与深度,全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在此基础上,我们不断强化业务培训工作,旨在实现公开流程与公开内容的标准化、规范化,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信息的可读性和易理解性有待提高。部分公告使用过于专业的术语或表述方式,使得普通公众难以准确理解信息的含义,影响了政务公开的普及效果。二是政务公开过程中,公众参与度不高。这导致政府难以全面、准确地了解公众的需求和意见,影响了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改进情况

一是优化信息表述,提升可读性。政府在发布政务公开信息时,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避免使用过于专业的术语或复杂的表述方式。同时,通过添加背景解释、案例分析等方式,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信息的含义和背景,提高信息的可读性和易理解性。二是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如通过与公租房小区住户联系,鼓励公众参与政务公开工作,问询群众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给予及时回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中心没有收取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本中心优化了信息管理制度体系、信息公告流程与渠道。同时,加强了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提升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中心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通过向关切群众短信群发政务公开信息链接地址,确保了政务公开的及时性。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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