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梁山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梁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为http://www.liangshan.gov.cn)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梁山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梁山县中银大厦502室,联系电话:0537-7360868)。
一、总体情况
自今年伊始,梁山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紧密围绕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相关事宜。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始终将促进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作为核心要点。通过政务公开,将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的各项行政行为置于公众监督之下,促使工作人员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的水平和公信力。促使中心工作人员时刻保持严谨、负责的态度。为了能够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公开信息,工作人员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改进了以往可能存在的一些不良作风,形成了积极向上、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在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上,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以公开、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目标,积极探索多样化的公开形式和渠道。一方面,通过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发布国有资产相关政策法规、工作动态、财务信息等内容。
1.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8条,其中国资国企信息披露37条、社会责任2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在2024年这一整年的时间里,梁山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在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呈现出较为平稳的状态。具体表现为,未收到任何来自社会公众、企业或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这一情况表明,在过去一年中,社会各界对于中心所掌握的特定信息需求并不突出,或者是通过其他常规公开渠道已经获取到了所需信息。同时,由于没有依申请公开事项发生,也就不存在相关的收费情形。另外,在行政诉讼方面,中心同样未涉及到与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的诉讼事项,这反映出中心在前期的工作开展以及信息管理等方面较为规范,未引发因依申请公开工作不当而导致的法律纠纷。
3.政府信息管理梁山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中,始终严格秉持“先审查、后公开”这一重要原则。在信息管理的全流程中,全面遵循《保密法》《档案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从信息的采集环节开始,就对信息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准确性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所采集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的工作情况和相关事务。在审核环节,组建了专业的审核团队,对信息进行细致审查,不仅要判断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涉密内容,还要考量信息公开的必要性和适宜性。对于存在疑问的信息,会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在发布环节,严格按照审核通过的内容和规定的渠道进行公开发布,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高效性和准确性。通过切实开展保密审查工作,中心有效地杜绝了涉密信息的泄露,同时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迅速、准确地进行发布,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及时、可靠的信息服务。
4.平台建设中心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测评反馈的问题,将其视为改进和完善工作的重要依据。在日常工作中,扎实推进对测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在强化政务公开平台管理方面,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实时更新。无论是政策法规的出台、工作动态的发布还是财务信息的公示等,都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无误地呈现在平台上。同时,为了便于社会公众快速、精准地获取信息,中心不断优化平台的搜索功能、分类导航等,提高信息的可检索性和可读性。此外,还通过图文解读、视频讲解、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对国资工作和政策进行全方位解读,让公众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工作进展,持续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成效。
5.监督保障在监督保障层面,梁山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构建起了一套完善且高效的组织体系。该体系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充分发挥领导的统筹协调和决策作用;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对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综合科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各业务科室之间的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业务科室具体落实,将工作任务细化到个人,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要求。通过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紧密结合国资工作的实际情况,确保实现“工作有部署、责任有分解、实施有检查、结果有考核”的目标。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对每一项工作任务都进行精心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将责任分解到具体的科室和个人,确保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实施过程中,定期进行检查和督促,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在工作结束后,对工作结果进行严格考核,将考核结果与个人绩效挂钩。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进一步强化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为政务公开工作的持续、稳定、高效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有所建树,然而与上级要求、发展需要以及公众期望相比,仍存差距与不足,主要体现于: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决策和会议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公开平台的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与优化。后续计划如下:
首先,加强宣传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使其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主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其次,创新决策和会议公开形式,例如通过更多元化的渠道发布决策信息,采用直播、图文解读等方式公开会议内容,提高公众参与度和知晓度。
最后,持续优化公开平台功能,根据公众反馈和实际需求,完善搜索、互动等功能,提升用户体验,使公开平台更加便捷、高效地服务社会公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分解表》中的各项任务,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确保政务公开责任到人。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相关要素,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本年度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无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无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年报PDF 版下载】梁山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pdf
【年报WORD版下载】梁山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docx
【年报图解】梁山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电子书在线阅读】https://flbook.com.cn/c/rGoO6fwvkt
【年报音频朗读】
点击收听年报语音朗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