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004235253L/2023-02184 | 成文时间 | 2023-07-10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梁政字 |
成文日期 | 2023-07-10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2023-07-10 15:12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梁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梁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梁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总 则
为系统谋划部署“十四五”期间全县矿产资源领域主要任务和改革发展重要举措,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能源资源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山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济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和《梁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有关文件,按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自然资办发〔2020〕19号)等相关要求,编制《梁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梁山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是矿产资源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指导梁山县做好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遵循。涉及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本《规划》作好衔接。
《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2021年至2025年为规划期,展望到2035年。
《规划》适用于本县所辖行政区。
一、现状与形势
(一)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十三五”期间,全县经济呈现出增长较快、结构优化、效益提升的良好态势,经济总量持续稳定增长。2020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40.55亿元,完成公共预算收入20.01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完成1094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37亿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7.7%、8.6%,增长速度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61.6%,居全市第2位。城镇化率比2015年提高10%,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39.6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12%。
(二)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现状
1.矿产资源概况
截至2020年底,梁山县境内已发现各类矿产5种,分别为煤炭、铁矿、其他粘土、石灰岩、矿泉水。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4种,分别为煤炭、铁矿、其他粘土、石灰岩。查明资源储量的矿区(床、点)11处,其中煤炭5处、铁矿3处、水泥用灰岩2处、其他粘土1处。
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梁山县西北部、东南部,发育石炭—二叠纪月门沟群含煤地层,是煤成矿有利地区;铁矿分布在梁山县东部,区内隐伏有大面积的泰山岩群变质基底,具备“鞍山式”铁矿成矿层位;石灰岩分布在梁山、小安山等基岩出露区域,为寒武—奥陶系厚层灰岩,品质好,用途广;矿泉水资源分布在梁山县城区东侧,赋存在寒武-奥陶系岩溶含水层中,富水性强,为锶型矿泉水。其中煤矿为梁山县潜在优势矿种。
2.基础性地质调查及矿产勘查
(1)基础性地质调查
截至2020年底,完成全县范围内1:25万区域地质调查工作;完成1:20万区域地质调查工作751.79平方千米,占梁山县总面积的78.12%;完成全县范围内1:20万区域重力测量、1:25万航磁、1:20万重砂测量;完成1:20万区域化探工作751.79平方千米,占梁山县总面积的78.12%;完成山东省黄河下游流域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包含梁山县全境。
(2)区域水文地质调查
截至2020年底,已完成全县范围内1:20万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工作。
(3)矿产资源勘查
在梁山县的矿产资源中,煤矿勘查程度高,多数达到详查—勘探工作程度,铁矿的勘查程度达到预查—普查工作程度。其中铁矿达到普查的2个,达到预查的1个;煤矿达到勘探的4个,达到普查的1个。
2020年底,全县共1处探矿权,为山东省梁山县大营地区煤炭勘探(保留),勘查矿种为煤,面积33.01平方千米。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2020年底,全县无采矿权设置。山东济矿鲁能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阳城煤矿部分矿区在梁山县境内。2020年,阳城煤矿采矿权区域(含汶上县)内开采矿石量117.1万吨。
(三)上轮规划取得主要成效
《梁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实施以来,全县地质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得到加强,矿产资源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1.地质勘查找矿取得一定成果
在铁矿勘查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山东省梁山县姚庄地区铁矿普查,铁矿推断远景储量674.7万吨;山东省梁山县东丁庄地区铁矿普查(续作),铁矿推断资源量372.8万吨,新增推断资源量229万吨。
2.矿山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落实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成效显著,治理恢复“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的已毁山体6处,治理恢复面积1.10平方千米,改善了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促进矿地和谐。
3.政策性关停杨营煤矿
根据《关于确保完成2016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目标的通知》(鲁煤规发字〔2016〕75号)文件要求,杨营煤矿于2016年2月28日停产,属政策性闭坑。
4.存在的问题
梁山县矿产资源种类较少,由于勘查资金投入下降,矿产资源勘查力度不足。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需持续推进,采煤塌陷地复垦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四)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梁山县按照新城区、主城区、商务区各有侧重、功能优化的原则,推动三区协调发展。梁山县处在新旧动能转换战略调整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赖以需要的重要矿产资源十分紧缺,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提出重大考验。矿业绿色勘查与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进一步加强。矿业经济发展的矛盾与问题、破解和出路,都需要准确把握“十四五”发展面临的重大趋势。
1.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与经济发展矛盾突出
梁山县可开采矿产种类较少,现无采矿权,矿产资源市场供需矛盾突出。梁山县坚持“工业立县”战略不动摇,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消耗和梁山县无矿可采的矛盾十分突出,需要加大找矿力度。
2.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绿色矿业发展进一步推进
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尚未得到全部治理,仍存在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生态环境问题。迫切需要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加快推进绿色勘查。不断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妥善处理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问题。
二、指导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济宁重要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理念,坚持“工业立县、产业富县、科技兴县、质量强县”发展战略,围绕提高资源保障程度,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力度;围绕高质量、绿色发展,坚持绿色勘查;努力实现找矿突破,全面提升矿产资源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1.加强勘查,保障资源
加大矿产勘查开发力度,以铁矿为重点,实现找矿突破,提高资源保障程度,保障梁山县矿产资源安全。
2.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坚持绿色勘查,实现资源勘查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3.依靠科技、良性发展
广泛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开展铁矿勘查;提高矿产资源勘查水平,促进矿业的良性发展。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梁山县按照主城区、新城区、商务区各有侧重、功能优化的原则,推动三区协调发展。到2025年,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加快推进,地质工作服务领域持续拓展,地质资料信息化、智能化、社会化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
2.具体目标
(1)矿产资源勘查
加大战略性矿产勘查力度,继续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到2025年,探矿权总数控制在2个以内(专栏一)。
专栏一 “十四五”期间梁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主要指标 | ||||
类别 | 指标名称 | 指标单位 | 指标值 | 指标属性 |
矿产资源勘查 | 探矿权总数 | 个 | 2 | 预期性 |
稳沉采煤塌陷地治理率 | % | 100 | 预期性 |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根据《梁山县地质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重点开展地质环境修复工程2个,为梁山县小安山北部废弃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杨营煤矿采煤塌陷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加强对《济宁市非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年)》《济宁市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规划(2021-2030)年》梁山县辖区内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任务。到2025年,完成梁山县辖区内100%采煤塌陷地治理目标,即已稳沉采煤塌陷地治理率达到100%。
3.展望目标
到2035年,力争在地热清洁能源和铁矿勘查方面实现找矿突破,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实现,形成绿色勘查生态保护格局。矿产资源管理和矿业权市场监管制度更趋完善。
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一)矿产资源勘查
根据矿产资源赋存特点,合理确定矿产资源勘查布局和划分勘查规划分区。对具备成矿远景和资源潜力的地区,地质矿产工作程度较高区,加强矿产勘查投入,重点开展铁矿勘查工作。加强深部探测关键技术攻关,为寻找铁矿资源提供技术支撑。
(二)勘查规划区块
1.拟设勘查区块基本情况
落实省、市规划划定的勘查规划区块1个,山东省梁山县姚庄地区铁矿详查为空白区新设,勘查矿种为铁矿,面积50.18平方千米。
2.投放时序
勘查规划区块投放要考虑与梁山县矿业经济的发展相适应,结合矿业权市场经济需求,拟于2023-2025年投放。
3.管控措施
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原则上只设一个勘查主体,并明确勘查周期。拟投放探矿权与勘查规划区块范围基本一致,不得变更勘查矿种和降低勘查阶段。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投放与管控要求不符的新设探矿权。严格勘查规划区块管理,建立和完善勘查规划区块动态管理机制。
四、绿色矿业与矿区生态修复
(一)绿色勘查
严格执行绿色勘查规范,发挥绿色勘查示范项目引领作用,全面实施绿色勘查。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勘查活动的全过程,将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勘查活动中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依靠科技和管理创新,采用新手段、新方法、新工艺、新设备,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勘查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扰动、污染和破坏。统筹兼顾勘查效益、生态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尊重自然,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尊重勘查活动所在地民俗,构建和谐勘查氛围。
勘查责任主体应制定有关勘查生态环境保护、土地复绿等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将绿色勘查管理内容融入日常工作,责任明确、管理措施和投入到位。
梁山县自然资源部门应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绿色勘查工作进行动态监管,督促勘查施工单位认真执行绿色勘查设计要求及规范标准。
(二)矿区生态保护修复
开展“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完成《梁山县地质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中的非煤矿山的治理任务。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工作。
(三)采煤塌陷地治理
强化监管职能,全方位依法监督矿山企业履行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高效、透明的采煤塌陷地治理督促监管制度,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相互配合的监管体系。健全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督导推进机制,精细台账化管理,保障采煤塌陷地治理工作进度。强化科技支撑,创新采煤塌陷地治理模式,探索矿地融合新途径,提高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效益。按照《济宁市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规划(2021—2030年)》,到2025年,完成梁山县辖区内100%采煤塌陷地治理目标,即已稳沉采煤塌陷地治理率达到100%。
五、规划实施与管理
(一)加强领导,组织落实
《规划》由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梁山县人民政府发布实施。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政策衔接,推动落实改革任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及时组织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规划的实施。
(二)建立完善规划评估与调整机制
规划评估是保障规划有效实施的必要环节。定期组织开展规划评估,全面分析检查规划实施效果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提出评估改进意见,促进规划目标的实现。
本规划一经批准,由梁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规划实施期间,针对因地质勘查重大发现、市场条件、技术条件、实施重大项目等发生重大变化,可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规划区块等规划内容进行调整。规划调整,应由原编制机关向原批准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机关同意后生效。
(三)完善政策鼓励措施
各部门要建立完善权责明确、协调统一的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工作体系,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共同管理责任机制。县政府要加强经费保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矿业勘查开发。
(四)加大宣传力度
规划发布实施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宣传规划的主要内容,提高社会各界对规划的认知度,增强矿产资源保护意识,更全面、详细了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相关方面内容,为规划实施和管理奠定基础。全面推进社会公众参与,提高公众对规划的认知度、满意度。
(五)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充分利用矿产规划数据库资源,坚持“数据+应用”的建设思路,加强规划数据库与其他矿政管理数据库的整合,及时纳入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矿产资源管理提供规划信息支撑。依靠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利用先进的遥感、无人机航拍等科技手段,提高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和监督水平。强化自然资源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最大程度发挥规划数据库在矿政管理中的作用。
【PDF版】梁政字〔2023〕15号关于印发梁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pdf
【WORD版】梁政字〔2023〕15号关于印发梁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doc
主要负责人解读丨《梁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图文解读丨梁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