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004235253L/2023-04675 | 成文时间 | 2023-08-15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专家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3-08-15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2023-08-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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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了解《梁山县乡村规划师制度实施方案》,我们特别请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科科长董道明为我们进行讲解。
首先,为贯彻国家、省、市文件精神,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我县美丽乡村建设,深化公众参与乡村规划,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为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全过程管理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经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多方征求意见、多次研究完善后,经县规委会会议讨论后,制定了《梁山县乡村规划师制度实施方案》;2023年8月14日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梁山县乡村规划师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梁政办发〔2023〕1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作为各乡镇(街道)乡村规划师工作开展的制度性文件,全面推广开展乡村规划师工作,将人才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其次,根据梁山县实际情况,乡村规划师采取公开招聘、选派兼任、志愿者征选3种方式。申报乡村规划师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完善公开招聘、选派兼任、志愿者征选手续,经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后,担任乡村规划师。乡村规划师应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志愿投身乡村振兴事业,能够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群众,并具有所需的学历、专业、职称、从业年限等条件。公开招聘的年限按聘任合同执行;选派兼任的年限与干部选派挂职任职年限一致;参与志愿服务的年限每届任期一般为2年。
全职乡村规划师是由政府招聘,为乡镇(街道)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涉及乡村规划事务,乡村规划师必须有明确意见,乡镇(街道)要充分听取和尊重乡村规划师的意见。兼职乡村规划师是负责指导乡村规划、建设的专业技术人员,从全域国土空间管理的角度对乡村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进行技术服务和指导。参加所在地涉及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相关会议,参与相关规划、建设事务的决策,并对乡镇重大项目的规划建设等向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村委会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建议;对涉嫌国土空间规划的违法违规行为向所在地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可就所在地范围内涉及国土空间规划的违法违规行为向县级人民政府及其规划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
最后,该方案《实施方案》适用于梁山县乡村规划师服务相关工作。